去年1月被盗的新西兰加密货币交易所Cryptopia今日在推特上表示,2020年4月8日,Gendall法官公布了他的判决结果:首先,根据1993年《公司法》s2中的定义,加密货币属于“财产”;其次,账户持有人的加密货币是由多个信托机构持有的,按照单个加密资产类分离开。这意味着加密货币的实益所有者是账户持有人,而不是公司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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