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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四个自贸试验区总体规划中提到区块链技术(附)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贸试验区总体规划和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规划的通知》显示,四个自贸试验区均提及区块链技术。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提到,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院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合法的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形成贸易金融区块链依托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规范体系,加强监管创新。同时,应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体系,规范跨境贸易实施、法律合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跨境贸易多边合作无纸化、动态化、规范化。依托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整合高端制造企业的信息和信用数据,打造高效便捷的通关模式。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提出,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生物识别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提到,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探索建立制度规则,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行政管理。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区域规划》中提到,在构建安全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方面,要依托数字化手段,对自贸试验区综合风险防控监管平台体系进行差异化探索。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先进信息技术,打造高标准智能监管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注重源头管理,探索“SandBox”监管模式,建立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支持信用评估和信用修复体系的探索,鼓励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修复信用。

附文:

论国务院印发京湘皖自由贸易

试验区和浙江自贸试验区总体规划

扩大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关:

现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建区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务院

2020年8月30日

(本文件公开发表)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

建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制定本规划。

1、 一般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总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四个总体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任务。自贸区将建设成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2) 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助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服务业拓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试验区,努力打造高水平外向发展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

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按照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行规则、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经过三到五年的改革探索,强化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的优势,形成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开放积累实践经验,努力建设贸易投资便利、营商环境优越、创新生态一流、产业集聚高端、金融服务完善、国际经济关系活跃的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区,安全高效监管,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与北京市改革的联动。如果改革试点任务合格,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实施,并逐步在北京推广试验。

2、 位置布置图

(1) 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68平方公里,涵盖科技创新区31.85平方公里、国际商务服务区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5.466平方公里)、高端产业区三个方面39.49平方公里。

自贸区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土地空间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2) 功能划分。

科技创新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科技服务业,打造数字经济试验区、全球风险投资中心、科技体制改革先进示范区;国际商务服务区重点发展数字贸易、文化贸易、商务会展、医疗卫生、国际快递物流、跨境金融等产业,打造空港经济创新引领示范区;高端产业区重点发展商务服务、国际金融、文化创意、生物技术、健康等产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国际高端功能组织集聚区。

3、 主要任务和措施

(1) 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1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全面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引进国际考试机构和理工类教材。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和投诉工作机制。鼓励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投资和产业促进政策。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流程。

2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进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继续拓展“单一窗口”在国际贸易中的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开展进口药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试点工作,按具体程序报批。适度放宽小剂量药品研发专用化学品管理,支持在区内设立仓库。研究开发机构按政策进口科研设备,免税。进一步拓展汽车进口口岸功能。支持北京天祝综合保税区建设服务贸易特色综合保税区。

3创新服务贸易管理。

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应最大限度地放宽对服务贸易准入的限制。为研发、实习、展览、交流、培训等高端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对企业、交易文件、人员、资金、商品等进行跟踪监管。

(2) 深化金融开放创新。

4开放金融业。

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研究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渠道整合,研究推动境外投资者以一笔NRA办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帐户。允许更多外资银行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支持设立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民营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和重点行业外汇业务便利化。探索如何赋予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更多的跨境金融选择权,在宏观审慎的框架下自主确定跨境融资的方式、金额和时机,创新企业外债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非金融企业外债完全可兑换。支持境内外私募基金依法合规设立平行基金。协助符合条件的私募和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境外投资。支持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符合条件的投资公司,依法设立金融公司。实行企业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不再逐个登记。

5促进金融技术创新。

围绕支付结算、登记托管、信用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实施重大金融科技项目,支持以科技手段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服务。要充分发挥金融技术创新监管试点机制作用,在服务实体经济、控制风险、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稳步开展金融技术创新。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设立金融技术中心,建设合法的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为基础的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加强对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的建设监管创新。搭建金融技术应用场景测试区,建立应用场景发布机制。

6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

允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实物资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跨境交易。在遵守法律法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区内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跨境融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兼营保险代理资格,研究简化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或境外股东发行熊猫债券的相关手续。允许在开发区注册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分享外债。在本区注册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确认委托北京市主管部门。

(3)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7优化人才全过程服务体系。

探索制定各级人才引进政策。实行外来人才配额管理制度,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审批流程。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建立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窗口和服务站。探索建立往届资格认定机制,允许具有境外专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按照规定申领工作证和居住证,并在本地区提供服务。他们的海外就业经历可视为国内工作经历。对境外人才发生的医疗费用,开展区内医院实时结算与国际保险试点。探索以非标准就业形式优化劳动保障服务。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探索研究鼓励技术转让的税收政策。探索建立公平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押处置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审慎规范和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开展在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数字产品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认、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体系。

9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

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形成市场化授权、成果评价、收入分配等制度。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开展“逆向创新”推动中国检测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探索和优化科研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服务。推进标准化车间建设,完善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探索实施土地综合利用模式,在不发生用途与功能冲突的前提下,实现地块多用地、建筑复合利用(住宅用地除外)。土地出让金按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得分割出让。探索实施产业链供地。

(4) 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的创新。

10提升数字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推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贸易发展规律,加强跨境数据保护监管合作,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规则。探索建立数据权限确认、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和数据交易流通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探索发展数字贸易统计监测。

11鼓励发展数字经济的新形式和新模式。

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安全便捷的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体系,规范跨境贸易实施、法律合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跨境贸易多边合作无纸化、动态化、规范化。依托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整合高端制造企业的信息和信用数据,打造高效便捷的通关模式。探索建立相关机构在可控范围内测试新产品、新业务的监管机制。

12探索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建设。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在软件实名认证、数据源标签识别、数据产品进出口等方面先行先试,搭建数字版权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发展。对软件和互联网服务贸易进行高效、便捷的数字进出口检查。积极探索企业数据保护能力的第三方认证机制。探索建立网站备案制度,满足境外客户需求。

(5) 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

13协助国际通讯中心建设。

以服务国家整体外交为中心,不断提高重大国事活动的服务保障能力。鼓励国际组织聚集。探索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池整合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间开展本外币资金中心化调剂和归集工作,对跨境资本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探索消费与预入住一体化试点。鼓励适度竞争,完善免税店相关政策。围绕首都国际机场建设功能完善的组团展览综合体。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将升级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平台。

14满足高质量文化消费需求。

“一带一路”是打造影视动画国际版权交易平台,探索文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开展宝石玉石贸易业务,加强“一带一路”文化展馆和交易大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开展全球文化艺术品(非文物)展示、拍卖、交易业务。鼓励境外文物回流,积极研究调整现行进口税收政策,给予进一步支持。探索创新综合保税区国际高端艺术品展品监管模式。

15创新发展世界领先的医药卫生产业。

简化国内生物医药研发单位开展国际合作研发的审批流程,加快医疗器械和研发材料、试剂、设备的急需审批。加快临床急需、国内同类产品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审批,保障临床需要。开展跨境远程医疗等临床医学研究,区内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和相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学技术研究项目。目的探讨去中心化临床试验(DCT)试点的发展。支持建立北京市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和人类遗传资源服务站,加快医药产业转速度。

16优化和发展航空服务。

推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共同发展,建设世界一流的航空枢纽。优化航材保税监管措施,降低航材运行成本。试点项目将按照合同维修协议开展公务机报关业务,并将公务机的所有人、经营人和委托代理公司纳入试点应用范围。对符合《上市规则》的航空专用件,应当单独设立国家子目。

(6) 探索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路径。

17协助高标准城市副中心建设。

探索实施相对中心化的行政许可权试点。鼓励金融机构配置全球资产,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支持建立自愿减排等国家碳交易中心。规范和探索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和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支持相关企业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营机构。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指导下,支持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监管创新联合实验室,构建京津冀地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简化特殊人才引进流程。

18深化产业链协调发展。

自贸区将建成京津冀产业合作新平台,创新跨区域产业合作,探索总部生产基地、园区共建、整体搬迁等多元化产业对接合作模式。鼓励一条带、一条路、北京、天津、河北自由贸易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19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

加强京津冀技术市场合作,保留在有效期内整体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逐步实现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府服务“同仁同标”,推动实现区域政府服务综合管理、标准互认验收、检测结果互认验收。探索建立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合征信机制,完善京津冀综合征信体系。

(7)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0继续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新经济模式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探索如何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下放《国际快递业务(代理)业务许可证》审批权限。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区域评估+标准用地+告知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如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等。

21加强多元化的法律保障。

境外知名仲裁、争议解决机构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在区内设立商务机构,开展国际商务和投资领域的民商事纠纷仲裁业务,支持和保护临时财产保全,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期间的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措施的适用和实施。积极完善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国际商事纠纷预防和解决组织的实施和运作。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为金融诉讼提供绿色通道。

22完善开放经济的风险防范体系。

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重点抓好投资、贸易、互联网、生物安全、生态环境、文化安全、人员准入、反恐反分裂、社会公德建设。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底线思维,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4、 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区建设的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大局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自贸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牢牢把握区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在国务院自贸区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市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明确、简捷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地方立法,营造公平、透明、完整的法制环境;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效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要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不同”,鼓励大胆试验、大胆进取,推进新冠肺炎防疫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控制,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和内部防反弹”要求,努力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北京市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有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自贸区各地区要细化工作,扎实制度,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涉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调整的,均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

建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制定本规划。

1、 一般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总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四个总体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任务。自贸区将建设成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2) 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国、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要求。要充分发挥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过渡带、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的区位优势,努力建设连接长江经济带和广东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香港澳大利亚湾是国际投资贸易走廊,是中国与非洲经贸合作的前沿领域,也是内陆开放的新高地。

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按照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行规则、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经过三到五年的改革探索,形成了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开放积累了实践经验,推动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了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形成,贸易投资便利化、产业布局优化,金融服务完善与监管安全是一个高效、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区。

2、 位置布置图

(1) 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为119.76平方公里,涉及长沙地区79.98平方公里(含长沙黄骅综合保税区1.99平方公里)、岳阳地区19.94平方公里(其中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郴州区19.84平方公里(含郴州综合保税区1.06平方公里)。

自贸区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土地空间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2) 功能划分。

长沙地区聚焦“一带一路”临空经济建设,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内陆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中部地区增长极。岳阳区着力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突出港口经济,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电子商务、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打造长江中游综合航运物流中心和内陆港口经济示范区。郴州地区重点建设广东、香港和澳门湾地区,突出了湖南、香港和澳门的直接联系,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为内陆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转升级创造了重要平台,是湖南、广东、香港、澳门合作的示范区。

3、 主要任务和措施

(1)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创造世界一流的商业环境。

首先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推进电力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发挥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吸引跨国公司在该地区设立地区总部。

2优化管理功能和流程。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试行“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制度。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广5G和AI技术应用,提升“互联网+政府服务”水平。深化“一事一议”改革。

3创新事中事后监督的体制机制。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重大风险防控和应对机制,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制度,支持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平台。

(2)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4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

全面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实行市场监管、业务年报、外汇年报一体化。完善投资便利化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联络点。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本地区实施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探索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外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5提高对外投资与合作水平。

海外投资管理创新。对属于省级备案管理范围的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创业企业,可在自贸区备案管理,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湖南省“一带一路”投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国际产品标准中心和行业技术标准中心(秘书处),推动技术、标准、服务和品牌走出去。

(3) 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6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将出口退税、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纳入其中,推进数据协调、简化、标准化。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尽快覆盖一、二、三类出口企业。第三方检验结果应通过扩大产品和机构的范围来接受。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的保释方式。

7创新综合贸易监管模式。

实现长沙黄骅综合保税区与长沙黄骅国际机场的联动。支持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内销选择性关税征收试点。提高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水平,探索解决国际铁路货运单所有权凭证问题,将铁路运输单证作为信用证议付凭证。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对区内生产加工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实行“两品一标”登记,免现场审核,出具检验证明。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合作研发专项物品检疫查验流程。建立贸易风险预警机制和政企互动机制。

8促进加工贸易转升级。

创新园区包装材料回收监管模式。支持区内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优化出口退税手续。支持配矿业务发展,完善仓储、配送、加工配送体系。进入该区域的相关矿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重金属精矿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支持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天然矿物晶体展品(包括用于观赏的同名矿物晶体)与观赏性水晶标本分类。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将按照中西部地区国际展览保留和购买展品的现行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办好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依托现有交易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创业板、玉石交易。

9培育新的贸易形式。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依法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市场建设海外仓库。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及时开通跨境电子商务中欧铁路快件邮政出口业务。探索国际邮件、国际快递、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设施建设。对境外食品展品,简化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登记验证手续,免去境外现场审核(特殊食品除外)。加强文物出入境审批,促进文物回流。加快办理影视产品出口退税。制定平行进口汽车符合性整改标准和整改企业资质标准,开展达标整改试点。在教育、工程咨询、展览、商务服务等领域,逐步取消或放宽跨境送货、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等方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支持离岸贸易业务和总部经济发展,建立全球订单配送、资金结算和供应链管理中心。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码产品贸易监管模式。

(4) 深化金融开放创新。

10金融业对外开放。

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放宽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申请条件,将申请前一年外商投资企业总资产减至不低于2亿美元,取消对外商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的要求。

11促进跨境投融资。

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简化资本项目下外汇收入支付手续,不需要提前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开展货物贸易付汇便利化试点。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中心化经营管理准入条件。保税区转售保税货物,应当提供付汇和结汇便利。允许银行按照“三项业务发展原则”办理购汇付汇、收汇结汇和划转手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收付制度,允许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境外仓库的出口企业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收取货款,并按规定申报出口与收汇余额。探索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移。支持个人本外币兑换试点业务稳步发展。

12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支持开展对外投融资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技术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生物识别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退出试点。探索融资租赁服务装备制造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国内无法生产、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高端装备进口和租赁。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租赁资产交易。鼓励金融租赁企业在开发区设立项目子公司。支持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发展关税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业务。强化金融在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13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要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探索建立覆盖各类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和工具的风险监测监测机制。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案件审判仲裁机制,有效打击金融犯罪。

(5)建立连接扬子江经济带、广东、香港、澳门湾地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

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度对接。

完善区域合作开放机制,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自贸区合作共建,开展通关、贸易统计、检验认证等合作,促进信息交流,有关部门相互承认监督,互相协助执法。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合理布局,提升长江经济带产业合作能力。探索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生态产品可持续价值实现的偏远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依法开展产权、技术、排污权的现货交易。

15实现湖南、广东、香港、澳门服务业联动发展。

积极联系广东、香港、澳门湾地区建设,实现市场整合、标准互认、政策协调和规则对接。在湖南、广东、香港和澳门发展智能物流,并在中部地区建立面向广东、香港和澳门湾的货运配送中心。推进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地区和湖南海关通关监管合作,全面实施通关一体化,畅通货物快速清关渠道。在内地、香港和澳门之间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框架下,香港和澳门人员可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相关服务行业并享受国民待遇。试点自由贸易区有权制定有关香港和澳门(除国家法律法规暂时禁止的)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办法,并允许金融、建筑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规划和其他领域与香港和澳门的执业资格,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后,由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推进湖南、广东、香港、澳门认证和相关检测机构交流合作平台的建立,促进相应认证和检测结果的相互认可和接受。支持有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试点自由贸易区开展金融机构新设立、增资、参股等直接投资活动。我们将支持湖南省对湖南省高职院校香港学生的入学记录。鼓励香港内地招生机构增加湖南的招生名额。加强湖南、广东、香港、澳门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实现文化创意产业优势资源对接。积极打造全球领先的5g视频和电子竞技产业基地。

16畅通国际发展通道。

在对外航权谈判中,我们支持长沙黄骅国际机场获得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班安排权,开展经第三国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增加长沙黄骅国际机场国际货运航班,建立进口水生动物、冷冻水产品、水果、进口药品物流中心。研究开发高速铁路快线。实现自贸试验区与长沙金厦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发展,提高中欧班列(长沙)运营规模和质量,加快长沙陆港物流枢纽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货运列车正常运营。加强岳阳-城陵矶港区功能,全面推进黄金水道建设,支持企业有序发展从岳阳到香港的直航航道,积极拓展到东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接续航线。

17优化承接产业转移布局。

积极探索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路径和模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互动和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跨省资质认证互认机制。企业跨省进入自贸试验区后,在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后,将继续享受原资格和认证。探索和支持沿海地区实施创新政策,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绿色通道”积极承接钻石进出口和高端珠宝加工贸易,支持郴州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认证体系”依托现有交易场所等方式,与上海钻石交易所开展合作。

(6) 探索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

18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

按照目前中西部地区国际展览保留和采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支持中非经贸洽谈会成功举办。该试点项目将促进不认证和合格评定结果的国际互认。促进中非海关“认证运营商”互认合作。在中国建设非洲资源性产品集散交易中心。探索中非易货贸易。探索创新对非经贸合作金融平台和产品,支持建立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推动对非跨境贸易、结算、投融资等领域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提高对非金融服务能力。

19扩大中非地方合作。

探索中非经贸合作新模式,推进中非经贸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中非经贸合作示范高地。建设岳阳水果进口指定监管场所。鼓励与贝宁、布基纳法索、乍得、马里等非洲主要产棉国开展有针对性的合作。支持扩大非洲咖啡、可可、腰果、凤尾鱼等优质农产品进口。建设中非客货集散中心,加强岳阳城陵矶港与非洲重点港口的对接合作,拓展湖南与肯尼亚等非洲国家的航空客货航线。统筹援助非洲等相关资源,支持湖南省依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培训单位,重点实施非人力资源培训相关项目,促进对非经贸合作。

(7) 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支持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和国家轨道交通设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支持航天衍生制造、试验测试、维修保障和服务网络系统的开发。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应中心、运维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建立湖南省工业技术软件创新中心,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云平台”标杆企业发展。

21支持企业“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龙头企业之一的“一带一路”跨境送货服务网络、国际营销和服务体系。支持区域内装备制造企业建设全球售后服务中心。在依法合规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环保要求的工程机械、通信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航空等进行保税维修和进口再制造,积极开展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建设。研究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外开展“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务形式,探索“两头出”航材维修分包试点区流通业务。简化汽车维修件CCC认证程序。

22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构建以完善关键产业链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补贴等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支持政府采购清单中优先考虑绿色产品。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23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完善有利于鼓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所有制。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建设有针对性、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构建知识产权信息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和快速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公平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便捷高效的质押处置机制。

4、 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区建设的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大局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自贸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牢牢把握区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在国务院自贸区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南省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明确、简捷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平、透明、完备的法制环境;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效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亟待解决。要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不同”,鼓励大胆试验、大胆进取,推进新冠肺炎防疫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控制,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和内部防反弹”要求,努力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湖南省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有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自贸区各地区要细化工作,扎实制度,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涉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调整的,均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

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制定本规划。

1、 一般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总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四个总体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任务。自贸区将建设成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2) 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围绕“一带一路”以体制创新为核心、可复制延伸,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技术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战略,发挥重要作用。源头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内陆开放新高地。

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按照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行规则、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经过三到五年的改革探索,我们形成了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累了实践经验,推动了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力强、产业集聚高端、金融金融集聚的特色产业,是服务完善、标准高、质量好的自贸区,安全高效的监管和突出的辐射带动作用。

2、 位置布置图

(1) 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为119.86平方公里,涉及合肥地区64.95平方公里(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公里)、芜湖地区35平方公里(其中芜湖综合保税区2.17平方公里)自贸区),蚌埠地区19.91平方公里。

自贸区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土地空间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2) 功能划分。

合肥地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芜湖区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电、航空、机器人、航运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试验区和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蚌埠地区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3、 主要任务和措施

(1)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创造世界一流的商业环境。

深入实施向实体经济传递新发展理念、新配套政策、新项目、新生产要素、新服务的“四送一服务”工程。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营造“四个最”的营商环境,要以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佳、市场参与者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为目标。构建互联网+商业环境监控系统。实行“一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式优化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

(2)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2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在科研技术服务、电信、教育等领域,要加强对外开放,放宽对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的限制。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从事台湾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3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

鼓励自贸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促进外商投资政策。推进市场化招商模式,探索建立以企业为导向的招商引资机构。建立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体系,落实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担保服务机制。完善外商投诉机制,保护外商合法权益。

4提高对外投资与合作水平。

完善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为优势产业走出去、开拓多元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处置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能力,支持出境企业以境外资产、股权等取得贷款,挖矿权和其他权益作为抵押。支持中德合作园区在合肥、芜湖建设,探索国际园区合作新机制。

(3) 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5优化行业监管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海关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合格评定方法,实行差异化监管。完善和推进“海关海关监管”,大力推进网上监管,开展“互联网+验证”和“网上+离线”等创新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验收。优化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流程,简化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实行全程在线处理。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支持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内销选择性关税征收试点。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和自贸区内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和保税监管场所。

6培育和发展新的贸易模式和模式。

支持合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合肥、芜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网上融资和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建设境外公共仓库和出口产品境外运营中心。探索国际邮件、国际快递、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进口贸易创新。进一步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售后维修进出口管理,适当延长售后维修设备和零配件的回收期。符合条件的进境维修再出口,免予装运前检验。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建设数字制造外包平台。

7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

支持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飞机维修保障中心建设。支持符合自贸区条件的地区按规定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首次支持汽车、药品、生物制品进口口岸建设。优先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口岸开放项目试点。加快多式联运基地建设,高标准衔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支持多式联运企业布局海外服务网络。

(4) 深化金融开放创新。

8金融业对外开放。

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股比例、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研究开展qflp政策试点。探索发展离岸保险业务。完善自贸区技术等要素交易市场,允许外商投资参与投资。促进跨境投融资交流。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探索资本项目下出口贸易人民币回流模式,促进人民币在贸易投资领域跨境使用。

9推进科技金融创新。

加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基金与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基金的合作。支持符合自贸区要求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在自贸区依法设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金融租赁公司等专业从事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在政策范围内,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拓宽服务领域。支持成熟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自贸区金融镇依法开展民间投资基金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合肥地区积极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10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要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防止非法资金跨境、跨地区流动。提高金融执法能力,有效打击金融犯罪。

(5)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11建设科技创新源泉。

完善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合肥国家综合科学中心框架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国家实验室,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模式。支持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强光磁场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建立环境科学研发平台和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支持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功能推广和拓展,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支持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计划成立大健康研究院。支持国家微尺度材料科学研究中心、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省级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免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学技术研究项目的发展。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科研仪器向相关行业企业家开放。

12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六位一体机制。支持和参与国家相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信息发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国际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建设国际化模式、市场化运作、现代化管理的新研发机构。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参与科技人员长期拥有或使用科技成果的试点。支持设立科技融资担保机构。探索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规范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便捷高效的质押处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结合自贸区产业特点,建设有针对性、便捷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构建知识产权信息综合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安徽科技市场建设,提高安徽创新馆运营水平。

13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支持重要国际组织在合肥国家综合科学中心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参与世界前沿和重点领域,或按程序报批后发起和组织国际重大科学项目和重大科学项目。鼓励建设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探索建立符合国际共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支持国内外研发机构、高校、企业在自贸区设立或共建实验室和新的研发机构,实施高校学科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建设人才引进示范基地。

14激发人才创新创业。

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奖金激励、超额利润分享、核心团队持股、投资等中长期激励方案。以“一案一议”的方式,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和团队。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跨境结算试点。

(6) 促进产业升级。

15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

支持将生物医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硅基新材料等纳入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合肥地区工业互联网识别解决二级节点建设,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鼓励国家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投资自贸区新能源汽车、新显示、机器人等产业。支持建立硅基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要探索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推广使用聚乳酸等可降解塑料产品。鼓励自贸区内企业采购和引进境外研发、检测设备和主要设备。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航等重点领域生产和研发的企业,要积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6

支持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的先进布局。支持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快质子靶向诊断、植入治疗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培育和发展石墨烯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典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集成应用。大力推进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逆向定制(c2m)产业基地,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7)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17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与上海、江苏、浙江自贸试验区对接,促进长三角自贸区协调发展,共建开放高地。继续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支持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港口合作建设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鼓励所有参与芜湖至上海“点对点”航线运营的航运企业进行换位,提高航线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展览合作,支持世界制造大会、世界展示产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展示平台。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马鞍山正浦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动,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18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支持安徽自贸试验区、长江经济带等中部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在自贸区发展长江中上游集装箱转运和集运业务。加快江淮引水工程建设,增强自贸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航运支撑能力。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森林带头人制度改革经验,探索在长江流域上下游实施生态补偿、资金补偿、产业补偿和人才补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9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科技创新共同体,支持参与沿边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便利,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讨论建设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扩大和提升中欧班列(合肥)的功能和覆盖面,根据市场需求提高集装箱装卸站能力,推动中欧班列(合肥)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连接中亚和欧洲的大铁水联运通道,推动建立多式联运体系。

4、 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区建设的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大局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自贸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牢牢把握区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在国务院自贸区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安徽省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明确、简捷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平、透明、完备的法制环境;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效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亟待解决。要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不同”,鼓励大胆试验、大胆进取,推进新冠肺炎防疫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控制,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和内部防反弹”要求,努力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安徽省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有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自贸区各地区要细化工作,扎实制度,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涉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调整的,均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扩展计划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进一步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本规划。

1、 一般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总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四个总体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任务。自贸区将建设成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2) 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坚持“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坚持以“88战略”为龙头,努力建设商品油资源配置基地、新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按照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实行规则、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到2025年,基本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营商环境便利性居全国前列,油气资源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高,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全球示范引领作用Convex显,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引领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展会的先行区和增长极。到2035年,实现更高水平的投资贸易自由化,全面建成新的国际贸易中心。成为原创创新和高端制造业的重要源泉,成为促进国际经济交流的新高地,成为全面展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示范区。

2、 位置布置图

(1) 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扩大概率119.5平方公里,包括宁波地区46平方公里(其中眉山综合保税区5.69平方公里、北仑港综合保税区2.99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2.3平方公里),杭州地区37.51平方公里(含杭州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锦衣地区35.99平方公里,其中义乌综合保税区1.34平方公里,金邑综合保税区1.26平方公里。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土地、无人岛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土地空间规划,符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有关要求;予以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合理、必要的用海事项。

(2) 功能划分。

宁波地区将建设内外联动、多式联运、强辐射、连锁集聚的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智能制造优质发展示范区。杭州地区将建设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试验区、世界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中心,建设高质量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国际小商品自由贸易中心、数字贸易创新中心、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港、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和“单向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3、 主要任务和措施

(1) 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1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服务贸易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转升级,加快发展信息服务、文化贸易、技术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探索以高端服务为主导的“数字+服务”新模式。推进进出口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可追溯商品种类。第三方检验结果应通过扩大产品和机构的范围来接受。

2促进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探索建立大数据信息监管体系,在部分领域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可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研究放宽油气产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兴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市场准入材料。《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给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3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

开展本外币银行账户系统集成试点,提高本外币银行账户业务便利性。开展成品油等大宗商品等更高层次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企业按规定开展具有实际贸易背景的新国际贸易,支持银行按照“产业发展三原则”为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探索内贸融资资产转移和不良资产对外转移。探索符合新贸易格局和模式特点的跨境结汇模式,支持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结算中心、贸易中心、订单中心落户自贸区。支持设立民营银行,探索股债联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最多办一次”改革,依法将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划归自贸区试点。根据现代政府“全面智慧治理”理念,构建数字化政府,完善互联网+政府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体系,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完善事后监督服务,完善中央和地方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市场管理信息共享。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展国家级改革试点,推动土地、能源、金融、数据等资源要素向自贸区倾斜。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如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责任制等。

(2) 建设现代开放的高质量经济体系。

5建设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资源配置基地。

围绕能源和粮食安全,研究建立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能源等大宗商品政策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企业储备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作用。

支持油气储备改革试点,支持承担更多政府储备任务,大力发展企业储备,增加储备品种,增强储备能力,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基地。探索地下空间利用的创新措施。推进地上、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储存设施,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以油气、化工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原油、汽油、液化气储备业务,建设化工产品国际贸易中心和集散中心,建设国家油气储备基地。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油气全产业链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本文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对浙江自贸区推进油气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以期提升浙江自贸区的国际竞争力。

积极扩大对外农产品贸易合作,大力发展进口牛肉等高端动物蛋白加工贸易产业。建设进口粮食保税仓储中转基地,支持大豆突破,创新粮食进口检疫审批制度,允许非关税配额粮食作为口岸仓储,确定进口后的加工地点(活性转基因农产品除外)。鼓励粮食进出口企业与运输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降低粮食国际运输成本。探索开展引进外籍海员远洋渔业试点。

6建设新国际贸易中心。

支持推动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探索数据交换、业务交换、监管互认、服务共享、数字版权确认等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等国际合作,打造全球数字交易会。

支持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国际转口分销基地。支持义乌商品城等市场拓展进口业务,打造新的进口市场。支持易货贸易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结算银行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民币定价结算。探索小商品贸易与大宗商品贸易相衔接的易货贸易新模式,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世界和区域一体化的重点是整合海外仓库和结算的全球供应链服务体系,构建供应链全球易货交易平台。

创新数字监管体系,探索新的监管模式,简化申报,发放证书,方便收集和管理,探索“互联网+验证”、“网上+离线”等创新试点项目。

7建设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

探索新的互联网+港口服务,促进海港、陆路口岸、机场和信息港四个港口的联合发展,支持全球物流枢纽建设,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指数和物流指标的快速提升,成为航运物流的全球风向标,打造“硬核心”强国全球供应链的一部分。

允许中资非五星旗船舶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港,开展外贸集装箱沿海运输业务。建立国际转口合并中转业务仓库,建设国际中转集运中心。在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宁波舟山港离境口岸实施退税政策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支持参照船舶燃料油保税供应管理模式,允许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国际航行船舶燃料享受保税政策。构建长三角港口跨港供油体系,共建东北亚燃油加注中心。

加强杭州、宁波空港经济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协调发展。实施高度开放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推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吸引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航空公司开辟停、停航线。支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开拓航空运输业务。

推进宁波舟山港与义乌港双核港一体化和港口监管无缝对接,实现同港政策,推动港口功能和港口监管功能向义乌港和浙江中心轨道交通港延伸。开展甬津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试点研究。宁波市将大力支持宁波铁路海运枢纽发展。率先探索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和电子运单标准的应用。

8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加大以自主深度算法、超低成本算力、高速广域网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IPv6、卫星互联网、6G试验台等网络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拓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生活新服务,把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成为领先的数字贸易示范区。

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研发,促进标准行业互信互认。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引导各类风险投资企业投资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

积极推进杭承西科技创新走廊、宁波甬江科技创新走廊和自贸试验区的创新联动和创新联动,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推进枝江实验室、阿里达莫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枝江实验室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大对国内外顶级云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全球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基地。建设全国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贸易网络,建设枢纽国际强势数字港。

9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建立国际国内关键零部件双回路供应政策体系。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围绕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建立产业链“链长制”责任制,增强“链补”能力。探索实施产业链供地。促进产业集群向空间高度中心化,与上下游紧密合作,供应链集约高效。

聚焦高性能磁性材料、新膜材料、先进炭材料等优势产业,布局智能复合材料、海洋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加快新材料产业升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积极推进先进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参与全球新材料产业创新竞争的重要平台。

围绕新一代智能技术应用,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顶尖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本地区企业推进国际协同研发,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高端制造业的创新链和价值链。围绕现代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和关键基础零部件,打造国内重要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基地。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对本地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实行科研设备免税进口。

加强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自贸区与省内其他地区的联动协调,建立起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体系高效、快捷、便捷、智能化的全球一流基础设施体系。

建设生命健康产业科研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医药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与国内外医学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建设生物医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开放性专业实验室。

加快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兴领域的自主研发、中试改造和设备定,积极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3) 建立安全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10加快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风险防范责任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履行重大风险防范责任的政治责任和能力。加强风险防控机制专业化、科学化建设,创新激励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风险防控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油气行业环境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完善对外开放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和创新外国人等特殊群体的管理模式。支持宁波海事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推进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和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积极建设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平台,以适应国际社会对我国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需求需要建设新的国际贸易中心,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和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1构建数字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依托数字化手段,对自贸区综合风险防控监管平台体系进行差异化探索。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先进信息技术,打造高标准智能监管平台。试点将在国家跨境数据传输安全管理体系框架下,开展跨境数据流安全评估,探索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备份审核、跨境数据流、跨境数据流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交易风险评估。积极参与全球版权和专利保护经济合作。依托外贸风险预警综合平台,完善外贸预警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互认共享,提高外贸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12构建全链条信用管理机制。

支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评估分析,提高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精准定向监管。运用区块链技术,注重源头管理,探索“SandBox”监管模式,建立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支持信用评估和信用修复体系的探索,鼓励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修复信用。

4、 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区建设的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大局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自贸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牢牢把握区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在国务院自贸区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省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明确、简捷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管理队伍;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平、透明、完备的法制环境;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效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亟待解决。要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不同”,鼓励大胆试验、大胆进取,推进新冠肺炎防疫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控制,全面实施“外防”“输入和内部防反弹”要求,努力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浙江省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有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自贸试验区现有和扩大区域的联动和一体化发展,现有和扩大区域的各项政策措施可以叠加运用。自贸区各地区要细化工作,扎实制度,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涉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调整的,均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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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国务院发布的四个自贸试验区总体规划中提到区块链技术(附)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07441.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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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四个自贸试验区总体规划中提到区块链技术(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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