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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撒:非金融交易的法律内涵与外延

NFT似乎是中国法律下最有可能与合规相关的业务,各方对此寄予厚望。一方面,投机者伺机投机,赚快钱;另一方面,传统文化艺术界需要将其技术迭代升级到3.0。NFT热潮席卷全球。如何区分真技术和假创新?为把握先机,消除利益相关者风险,本文仅供参考。

NFT的最新定义

本月,韦伯斯特词典定义了NFT:

a) 无法复制、替换或细分的唯一数字标识符,记录在区块链中,用于证明真实性和所有权(特定数字资产及其相关特定权利的真实性和所有权)

b) NFT代表的资产。

(1) NFT是一种独特的数字表示方法,不能被复制、替换或分割。记录在区块链中,以测试真实性和所有权(例如特定数字资产或相关特定权利)(2)可由NFT表示的资产。换句话说,NFT是一种独特的数据表示,记录在区块链中,不能复制、替换或分割,用于验证特定数字资产的真实性或权利。NFT可用于描述资产的特征。

韦伯斯特词典从功能和本质上定义了NFT。它完整地描述了什么是NFT以及它是如何工作的。这一定义可供我国相关行业借鉴和吸收。其实,早在《韦氏词典》正式发布NFT定义之前,中国企业就做过市场试验,将NFT翻译成异构证书存储,并将图片等证书存储在一定的联盟链中,供买家“参观、学习、研究、享受、下载缩略图,显示和共享”。同时,也有很多人不对,伺机割韭菜。

在我看来,在中国,NFT的定义更合适:基于区块链等加密技术的虚拟财产或财产权益证书,具有(1)不可复制(2)不可修改(3)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和真实性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在f-NFT和其他项目的支持下,NFT出现了碎片化。这种新的应用模式冲击了NFT不可分割的基本性质,它更类似于以太的等价代币。为了保证我国非金融交易的合规发展,应在概念上区分非金融交易和分馏非金融交易。后者本质上是一种零星利息,而不是一张简单的证书。

民法典与虚拟财产

是虚拟财产数据吗?债权?产权还是知识产权,学术界争论不休。

数据论的主要观点是:电子数据缺乏民事客体的独立性要求,不能作为客体,只能在数据层面加以保护;

债权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得到网络运营商的技术配合,并受到服务器地位的限制,不能摆脱债权的性质,不能上升为物权;

知识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网络虚拟财产属于网络应用的知识成果,应纳入知识产权范畴。对于玩家来说,它仅限于版权使用权;

物权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网络虚拟财产是独立于人的主体性的客观存在,不是民事主体的行为,不能成为债权的客体。

无论是数据理论还是债权理论都强调虚拟财产的依附性,虚拟财产的依附性取决于虚拟财产的生产者或维护者。基于区块链和其他加密技术的NFT只是分布式的。一旦生成,它就不依赖于生产者和维护者,私钥可以用来控制100%的所有权。因此,NFT等基于加密技术的类似虚拟商品是数据论和债权论的反证,证明了它们的逻辑并不全面。

根据当时民法通则(现纳入民法典)第五章中的民事权利,使用制度的解释排除了民事权利的责任和民事权利的变更,只能解释为民事权利的客体,这是一种物权(详见立法者杨立新《民法通则》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和重要价值一文)。

也就是说,中国立法者最终赋予我国公民拥有虚拟财产的权利,即物权。但是,产权的效力水平并不是被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随意限制和降低,而是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根据2013年BTC比特币作为特定虚拟商品的定义,这是赋予中国人的一项新产权,即中国人可以合法拥有虚拟财产。同样,我个人的观点是:NFT也是一种虚拟财产,中国人可以持有。

问题是要防止NFT滋生金融属性

作者曾经写过一篇关于二手珠宝金融化的文章。公众对运动鞋的炒作并不感到惊讶。女装和男装运动鞋可以看作是传销、投机和期货交易的目标。我们不能停止吃,因为他们会被不法分子炒作,禁止生产、交易和使用珠宝和运动鞋。

如果我们用数字世界中的图片和歌曲来代替现实世界中的珠宝和鞋子,结论是一样的。有鉴于此,我们真正应该杜绝的是鞋、画、虚拟商品投机带来的“个人风险向社会领域转移”,而不是禁止和杜绝商品本身。

治理路径:

一是直接销售或打破数字艺术品的NFT,只需要ICP许可。为确保安全,可到行业自律组织备案,建议允许暗箱销售等;

二是竞价问题,由有拍卖许可证的专业公司来处理。目前,拍卖公司虽有尝试,但应注意拍卖标的的法律性质和合同约定的具体权益;

三是二级市场问题。省级预留交易所、交易中心等地方金融牌照可以承担部分功能,但要限制交易规模和设定交易价格上限,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严格控制个人风险向社会领域扩散;如果对地方金融牌照信心不足,可以在更高级别的牌照下尝试,或者暂时不能开放二级市场,只允许个人之间的偶发交易(非信息匹配);

第四,结合“9.4”公告,禁止境外发行货币ICO并将其卖回中国人的行为;

第五,对利用NFT传销、诈骗等行为,要用刑法予以打击,保护持有人的财产权利,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财务管理秩序。

写在最后

NFT本身的技术问题,读者都在圈里,不需要重复。萨杰的法律背景,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NFT的内涵,而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件下,NFT作为一种虚拟商品,更适合界定为财产。同时,为了阻止NFT的炒作,给出了一些可能的治理路径。希望能给从业者和监管者一点参考,期待能结合中国的技术创新和人们的艺术需求,开出一朵美丽的花。

温馨提示:

文章标题:小撒:非金融交易的法律内涵与外延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268606.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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