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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分析NFT艺术品的创作、存证和铸造权益的有效性

目前,创作NFT艺术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网上创作并形成NFT艺术品,另一种是将线下的真实艺术品铸造成NFT艺术品。前者虽然存在诸多法律问题,但目前争议较少;由于后者涉及到更多的环节和主题,因此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从创作、区块链寄存、铸造三个不同环节,我们可以将NFT艺术品带来的法律问题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NFT艺术品的法律性质,二是NFT艺术品区块链寄存的法律效力,三是NFT数字艺术品的铸造权益。

1、NFT艺术品的法律性质问题

NFT艺术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形式的作品,具有许多与一般数字作品相同的特点,但也有一些自身的特点。

数字作品的形式得到了我国立法的肯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数字化是行使复制权的一种方式。该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复制、数字化等方式制作作品一份以上副本的权利属于复制权。该法还对作品的形式作出了不限成员名额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具有独创性,能够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只要符合原创性,就是智力成果,能够以一定的形式呈现这三个特征,这就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当然这里的一些形式包括数字形式。

数字作品的形式也得到了司法实践的认可。目前法院的态度是,只要能体现作者的个性化表达,给观众带来精神享受,具有独创性,无论是动态的如短视频,还是非动态的如图片,都将构成作品。

在数字作品创作中,如何界定合理使用,保持版权与鼓励创作的平衡,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例如,对于许多“X分钟看电影”的短片,短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引起了很大争议。合理运用作品,如在创作中是介绍、评论、解释问题,一是引用独立的创作思想;二是引用的作品不能成为其创作思想的主要支撑;三是尊重被引用人的合法权益。比如王谦教授的例子,比如对于《巴黎圣母院大火》的新闻,一些电视台引用电影《巴黎圣母院》的片段来展示历史情况,这并不构成侵权。但有的电影栏目,主持人介绍30秒,再播放半小时电影精彩,就会被判定侵权。

数字作品具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通信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经许可,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作品的,权利人通过信息网络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直接侵权的表演、录音录像;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帮助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帮助侵权的直接侵权。

通常,数字作品的维权和取证比较困难。数字作品,特别是动态短视频,权属界定困难、动态取证困难、侵权人身份认定困难、作品多次修改后鉴定取证困难。实践中,法官们普遍认为,包括区块链时间戳证据保全在内的新技术已经成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除著作权外,权益保护还可能涉及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著作权是鼓励创作的,但有时争议的焦点不是创作本身,而是商标权益或不正当竞争,可以通过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加以解决。

对于原创数字作品,要注意创作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通讯记录和相关的原始文件。工作完成后,有条件的,最好及时办理登记。作品登记证可以确定作品创作、发表的具体时间和其他信息,这可能成为今后诉讼的重要证据。

基于区块链和NFT技术协议的特点,NFT艺术品作为NFT产品,是一种新的数字作品。NFT产品可以包含更多的信息,包括物理信息、使用信息、事务信息等。它已经成为一种信息全面的数字资产,从而跃升为一种新的数字资产,模糊了基础资产和金融资产的界限。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督局局长姚谦曾表示,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资产应该是原始资产,包括全部信息,以数字形式展示和流通。数字订单合同、物流单据、发票、保理合同等资产才是真正的数字资产。这些数字资产与证券一样可以流通和交易,但按照传统的证券分类标准很难划分为哪种证券。他还提到,数字资产和数字金融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的动力。利用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和分布式文件系统技术,同步链接底层技术的全部信息,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问题的有效途径。

2、NFT艺术品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问题

我国已经形成了基于电子数据的签名、文件、证据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数据的法律体系框架。NFT-art本质上是一种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中的电子数据。

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了数据电文和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数据形式的文件和签名得到法律的承认。数据电文是指通过电子、光学、磁学或类似手段产生、发送、接收或存储的信息。合同或者民事活动中的其他单证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或者数据电文。当事人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或者数据电文的,不因采用电子签名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认其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当事人可以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以有形的方式显示内容。可见,《民法典》中的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其中,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签订合同的主要形式。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形式之一。可以提交电子数据形式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一条有规定,“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什么是数据消息?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数据电文又称电子信息、电子通信、电子数据、电子记录、电子文件等,一般是指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各种信息。

《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规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与技术验证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电子数据链接后未被篡改,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它。在《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制定实施前,2018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区块链存管案件,当时的证据通过Factom保存在比特币区块链网上。法院判决书提到,对证据保全平台下载的网页段、源代码和通话信息进行了打包压缩进行哈希计算,该值与当事人提交进行区块链保全的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一致。因此,可以确认涉案电子数据已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自上链以来已完全保存,未进行修改。

NFT艺术作品不仅是作品内容的存储,更是作品内容与作者、收藏家、特定场景的结合。一般来说,NFT产品通过与智能合约和应用相结合,定义作者、明确内容、结合应用场景,可以更好地保护作者权益,充分发挥作品价值,为全社会带来更好的开发和应用体验,使交易流通更加便利。NFT艺术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解决数字作品所有权的认定问题。

3、NFT艺术品的铸造权益问题

NFT实物艺术品的铸造权益问题,如谁有权铸造NFT艺术品,实质上是NFT艺术品与艺术作者、收藏者和使用者权益的关系问题。

NFT作为数字世界的原始元素,本质上是一种异构代币。由于代币的元数据与特定的项目相关联,因此将异构代币和元数据结合形成NFT产品,NFT产品可以理解为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数字产品,可以与程序相结合。因此,NFT产品的铸造过程就是将特定的产品信息数据数字化,并以特定的代币ID进行锚定的过程,因此可以说NFT产品铸造的本质是以数字形式呈现特定的数据信息。那么,将特定的数据信息数字化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许多情况下,数字化行为是一种复制权。我国《著作权法》所指的数字方式制作一个或多个副本就是一个副本。该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作品产权中的复制权,是指通过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复制、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数字化的过程中,不仅有复制,还有数据的处理甚至再创造。特别是由于NFT产品和程序的结合,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中通常需要不同程度的处理和再创建。因此,也可能包括一些其他性质的行为,包括:

展览权。如果作品本身应该是数字作品,当它被铸造成NFT产品时,如果代币ID直接锚定在数字作品上,它没有复制自己,就可以认为铸造者已经行使了作品的展示权。

电影版权。如果作品本身是静态的,但在拍摄NFT时,是全方位拍摄的,可能会加入一些其他的创作元素,那么就行使了拍摄权。

适应权。如果作品是线下的,那么NFT产品的铸造过程,比如将其改编成小视频,那么就行使改编权。

翻译正确。例如,对于具有中国风格元素的作品,在铸造NFT时,也可能被翻译成外文,因此也可能包括翻译权。

集会权。如果有多个数字作品被铸造成NFT产品,装配权可能包括在内。

网络传播权。几乎所有NFT产品的铸造行为,都必须行使网络传播权。因为选角之后,你可以通过NFT看到它,这使得它在互联网上传播。

数据权益。除数据权益外,其他权利属于著作权财产权,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才能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以合法、合法的方式收集数据,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在铸造NFT产品时,如果收集了其他用户的数据,使用和加工,需要相关用户的授权。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NFT铸造业的数字化经营可能会越来越多元化,可能涉及到更多的版权、数据权益甚至其他权利的行使,授权的形式也可能越来越多样化。这种动态发展反映了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现实。

NFT-art的特殊性在于它可以包含更多与之相关的数据。由于完全NFT和程序的结合,未来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同形式的授权和许可。法律与技术的结合可以使铸造问题从本质上说是权利的行使更加方便和有效。在铸造NFT艺术作品时,要特别注意数据的收集,形成作品版权之外的完整信息。比如,收藏者可以根据自己合法占有作品所产生的数据,创建NFT信息内容,包括与创作、使用、欣赏、收藏相关的历史数据信息,这将丰富NFT作品的内容,方便观众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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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从法律角度分析NFT艺术品的创作、存证和铸造权益的有效性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301516.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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